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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基金“人去楼空”?又一家基金销售机构被监管暂停业务!
6月5日,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因存在营业场所无人办公、未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数据等问题,大连证监局对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办理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了解,资舟基金销售为私募资舟投资全资子公司,且资舟投资也已在2020年向中基协申请注销私募基金资格。Wind数据显示,目前资舟基金销售旗下已无公募产品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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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三宗罪”
暂停业务6个月
此次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遭遇暂停业务,共涉及三项问题,分别是: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未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数据、营业场所无人办公。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同时,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可以要求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相关信息、材料,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基金销售相关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的情况进行非现场或者现场检查。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应当配合检查、调查,提供的信息、资料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如变更公司住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证监局进行备案。如资舟基金销售这般出现“营业场所无人办公”的情况,在业内较为罕见。
基于此,大连证监局对资舟基金销售采取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六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大连证监局暂停资舟基金销售的是全部业务,即包括接受新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申请、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增加销售新产品、办理公募基金份额认购、申购或者私募基金份额参与。
背靠资舟投资
旗下已无公募产品代销
暂停六个月业务办理,对于已经“无人办公”的资舟基金销售来说,影响并不算大。
天眼查信息显示,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曾经名为资舟财富管理咨询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2017年9月获得业务核准。
股东方面,资舟基金销售为北京资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此前公开宣传称,北京资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基金管理为主业的专业投资机构,成立于2011年,2014年4月是第一批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以国际化投资理念将MOM基金模式带入中国。
不过,中基协信息显示,资舟投资已在2020年6月选择主动注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放弃了私募业务后,资舟基金销售对于公募基金代销似乎也是意兴阑珊。自2020年3月起,先锋基金、嘉合基金、新沃基金、九泰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陆续发布公告称,终止资舟基金销售代理销售其旗下产品。
Wind数据显示,目前资舟基金销售仅代销“先锋安盈纯债”1只产品。该产品系先锋基金在2019年1月发行失败的一只债基产品。因此实际上,资舟基金销售旗下已无公募产品在售。
行业“马太效应”凸显
第三方销售机构“退圈”
随着基金代销江湖的持续扩大,越来越“卷”的“卖基金”业务对于未能获取稳定市场份额的中小基金销售公司来说,开始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选择“退圈”的机构开始增加。
今年4月,深圳证监局官网显示,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注销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证监会决定注销凯恩斯基金销售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同月,上海证监局挂出了注销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公示,内容与凯恩斯基金销售的注销内容类似。据了解,永鑫保险销售也是目前首家主动注销基金销售牌照的保险代理公司。
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起,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考核内容包括不存在合规内控严重缺失、被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之后是否在要求期限内有效整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低于5亿元等情形。因此对于长期未能突破重围的中小公司来说,选择放弃也是及时止损的方案之一。
Wind数据显示,除资舟基金销售外,目前尚有3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代销基金数量不多于5只,16家代销数量在百只以下。
与此同时,监管严查也在继续。今年以来,各地证监局加大基金销售机构查处力度,多家银行、券商的分支机构被查,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也不例外。
今年4月,河南证监局对和耕传承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和耕传承基金存在部分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时未能采取充分措施确保业务独立两项问题。
今年3月,重庆证监局对好买基金重庆分公司开出警示函,涉及基金从业人员不足、评级规则中未包含私募基金产品投资集中度因素、未通过专门的技术系统对员工使用微信开展基金营销宣传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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