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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组合是很多父母心目中最理想的二胎模式,因为在很多家长的心中,姐姐让着弟弟,似乎是天经地义。“你是姐姐,让着点弟弟”,看似很平常的一句话,却在姐姐的心上烙下一道伤疤,且难以愈合;同时也让本来应该敬爱姐姐的弟弟的内心,变得理所当然、有恃无恐。
案件情况:
刘老汉今年70岁,与老伴育有一子一女,如今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并各自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刘老汉和老伴也每个月拥有稳定的退休金,一家人的日子过得还算幸福、和睦。
刘老汉的大女儿自从毕业后就开始自己创业,小公司在女儿和女婿的辛勤经营下生意越做越红火,生活比较富裕。而儿子则把日子过的紧紧巴巴,老两口心疼儿子,便跟闺女商量准备将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儿子居住,老两口则想回老家的老宅生活。闺女获知老两口的打算后,心疼年迈的父母,决定自己出资给老人在城里再购置一套房产,这样不仅一家人生活的比较近,也更方便照顾老人的生活。
天有不测风云,刚刚住进新房没有三年,刘老汉便查出患有肺癌,老爷子开始琢磨自己的身后事。刘老汉竟想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闺女给自己购置的房子也留给儿子。
刘老汉的决定让女儿心生不满,也因此一家人产生了不可调解的矛盾。
律师解答:
对于刘老汉女儿的担心,“帮传承”的专业律师表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屋所有权证是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尚未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由于当初女儿给父亲买房的时候,直接将房产落在了丈夫的名下,因此父母居住的房子实际是女儿的财产。刘老汉老伴仅仅享有居住权而并没有处分权,所以刘老汉即便订立遗嘱,也无权对该房产进行处置。
另外,律师告诉刘老汉的女儿,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刘老汉只要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应当优先按照遗嘱内容对行为人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其实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等。如果刘老汉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留给儿子,那么将在老人去世后,按照遗嘱进行继承,但是刘老汉不能处置女儿的财产。
亲情其实永远是无法磨灭的。父母疼爱儿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女儿也是自己的心头肉,希望多子女的家庭在面临财产分割的时候,能够将宝贵的亲情放在第一位,父母则要尽量平衡子女的情绪,否则一家人的感情便会被财产的分割磨灭的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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